一个i - 192豁免可以到美国和加拿大公民不予人寻求进入美国非移民的目的。这个豁免是对所有不能许可的事,除了国家安全和毒品走私。
加拿大的申请人应提交表格i - 192,提前申请许可进入非移民,加上支持文档,直接向美国海关和边境保护。
i - 192的授予豁免是美国移民局可自由支配,和涉及平衡正面和负面因素在申请人的情况下。因此,当提交一个i - 192豁免申请,申请人应该提供尽可能多的积极因素。在2012年被称为Hranka问题,移民上诉委员会提出了以下三个因素要考虑的移民局决定是否授予一个i - 192的应用程序:
- 对社会危害的风险如果申请人承认
- 之前的严重性申请人的移民法律,或刑法,违规,如果任何
- 申请人的希望进入美国的理由
的Hranka决定申明寻求豁免申请人的原因不需要“令人信服的,”,美国移民局有广泛的自由裁量权决定是否授予或拒绝放弃。
一个i - 192申请与CBP转发到可容许审查办公室进行处理。自2020年以来,海关与边境保护局通过e-SAFE门户需要在线申请。尤其是COVID大流行,处理时间也各不相同,但他们通常远远超过申请在入境口岸。豁免申请应尽早提交允许足够的处理时间旅行日期。
通过e-SAFE后提交的所有材料,申请人已经45天出现在一个e-SAFE-designated港进入他们的应用程序的完整副本。未能出现在这段时间内港口条目将导致放弃豁免的应用程序。如果紧急需要一个外国国家进入美国,而他的或她的表格i - 192应用程序仍悬而未决,申请人可以申请假释的移民进入美国的移民假释被授予某些非公民,让他们暂时居住和,在某些情况下,在美国工作而不用担心被驱逐出境。
如果豁免批准,加拿大公民将发布表格i - 194,必须进行时寻求进入美国而放弃最初批准一年,后续更新可以在一段时间内两到三年,最多5年。根据加拿大公民的原因不能许可的事,他们可能需要豁免的余生生活或可能只需要几年的豁免。